粤财大教〔2023〕3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立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校内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9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我校2019年度立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9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必须参加本次验收。2021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
二、校内结题方式
学校邀请专家对需要参加本次校内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进行鉴定。
三、校内结题结论
1.2019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通过结论下分为“优秀”“合格”两个子结论;校内结题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校内结题结论为暂缓项目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给予一年整改期,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须参加下一年度结项验收。
2.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本次校内结题作出通过、不通过两类验收结论。校内结题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3.本次校内结题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院(部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推荐数额。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要求。参加校内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须与验收登记表中填报的内容先后对应并做好目录,以便专家评审时查阅。填写时可参考《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按任务要求需要建立网站的必须建立网站并保障在校外能够正常打开访问。上年度暂缓通过的项目不能将上一年验收材料原封不动再次参加验收。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2.材料提交。请各单位于3月1日前收齐本单位结项验收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结项验收材料包括:
(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
(2)成果实证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五、其他
1.各项目负责人须于3月19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进行填报,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开放填报时间请留意网站公告,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加网评。
2.本次验收将作为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版、强特色”提升计划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影响我校下一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标,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9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4.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唐佩,电话:020-84096082,办公地址:校本部行政楼309,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9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广东财经大学应参加校内结题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5.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立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