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舒磊发布时间:2023-03-10浏览次数:3684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财大教〔20231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附件1)要求,我校须开展20222023学年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此次采集信息为2022—2023学年的数据。所报送实习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培训等活动不包含在此次信息采集范围内。

二、填报要求

实习数据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网址:https://sx.chsi.com.cn),已为各学院开通二级账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请各学院进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根据实习监管数据模板与实习数据上报须知(附件3)将实习监管数据表(附件4)和实习培养方案(附件5)数据导入系统,数据上传工作须于2023321日前完成,后续数据按要求逐月更新

请严格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模板说明工作表中的格式要求进行上传,格式错误将会导致上传失败。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4096405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3:实习数据上报须知.docx

附件4:实习监管数据模板.xlsx

附件5:实习培养方案模板.xlsx

                               

    教务处

                                20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