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财大教〔2023〕19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附件1)要求,我校须开展2022—2023学年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此次采集信息为2022—2023学年的数据。所报送实习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培训等活动不包含在此次信息采集范围内。
二、填报要求
实习数据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网址:https://sx.chsi.com.cn),已为各学院开通二级账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请各学院进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根据实习监管数据模板与实习数据上报须知(附件3)将实习监管数据表(附件4)和实习培养方案(附件5)数据导入系统,数据上传工作须于2023年3月21日前完成,后续数据按要求逐月更新。
请严格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模板说明工作表中的格式要求进行上传,格式错误将会导致上传失败。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4096405。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