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37号
关于做好2022级普教本科生
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粤财大〔2023〕18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级普教本科生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4月17日上午10时至21日上午10时
二、修读条件
1.2022级普教本科在校学生(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非广州、佛山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
2.累积平均学分绩点达2.3及以上;
3.学生只能跨专业大类报读有招生计划的辅修专业。
三、录取原则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工作程序
1.计划查看
各辅修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计划独立开班的辅修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详见各学院网站,网址如下:
1) 2022级法学专业辅修课程教学计划进度:
http://law.gdufe.edu.cn/2023/0330/c8286a172497/page.htm
2) 会计学院2022级会计学专业辅修课程教学计划进度:
http://wzq.gdufe.edu.cn/_s90/2023/0404/c4611a172731/page.psp
3) 金融学专业(辅修)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度:
http://finance.gdufe.edu.cn/2023/0404/c4344a172724/page.htm
2.网上报名(4月17日上午10时至21日上午10时)。
每位学生填报1个辅修专业(辅修在读的学生不能报名),逾期不能再填报和更改志愿(报名成功后,请将报名结果截图或拍照作为报名凭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3.资格审核、公布学生报名情况(4月24日至25日)。
倘若学生已报名但在公布名单中无报名信息或者所填报专业不符,请于25日下午16时前凭报名凭证到教务处核实(联系人:佛山校区厚德楼208室朱老师,广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林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4.遴选并确定录取名单
教务处根据录取原则,结合辅修专业招生计划对报名学生进行遴选并确定录取名单。发文公布各辅修专业录取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辅修报名对象为2022级学生,不得跨年级申请。
2.学生只能跨专业大类报读有招生计划的辅修专业。各辅修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4.独立开班的辅修专业按照各开办学院的辅修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进行修读。
4.没有独立开班跟着主修一起修读的2022级学生,于第三学期开始,由学生在需选课期间自主选课,进行修读,完成辅修课程。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辅修报名工作,并安排人员指导学生学习辅修专业计划和有关文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