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44号
关于加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147 号)和校领导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查已签约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清理到期、闲置无实际运转基地
请各学院全面梳理本学院已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和正在有效运行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仅限面向本科生实习、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教学基地)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准确掌握。对已超过签约有效期但还在有效运行的基地予以续签,对未超过签约有效期但无实际运转、无实质合作可能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予以清理。
二、系统评估基地近3年基本运行情况,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且具有较高实践育人水平的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请各学院定期检查评估本学院所属实践教学基地基本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基地基本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基地在过去几年满足我校学生实践需求、接纳我校本科生开展实习、参与指导实践教学、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的情况,遴选、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具有较高实践育人水平的示范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三、加强基地实质性运转,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实效
各学院应按照突出质量兼顾覆盖面的原则,逐步建成一批稳定性好、能够有效锻炼学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就业能力的高水平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践需求,有效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教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践基地应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的宣传教育,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相关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将《实践教学基地情况一览表表》(附件1)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总结报告》(附件2)于2023年4月23日下班前发邮箱shjk456@gdufe.edu.cn。
2. 联系人:周君佐;联系电话:020—84096405。
教务处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