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年第二学期开放式课程(项目)替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昂发布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2799

粤财大教[2023]47

 

关于做好2022-2023年第学期开放式课程(项目)替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式课程(项目)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开放式课程(项目)替代由学生根据管理办法自愿申请

二、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423-426日)

根据管理办法,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申请表》《2022-2023学年第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附件2-3),并附佐证材料电子版(含证书、参赛作品等)。

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以“姓名+学号+学院”为文件名,于426日前发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统一收齐。

(二)学院初审(427-54日)

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在汇总表(附件3)中出具审核意见(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请在备注注明原因)。于54日前,将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纸质版《汇总表》1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开课学院审核(55-58日)

教务处核对汇总申请材料后,整理分发至课程开课单位所在学院进行审核。课程开课单位在汇总表中出具审核意见(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请在备注注明原因),并于58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纸质版《汇总表》1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教务处审核(59-513日)

教务处审核确认。

(五)公布结果(514-518日)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务处官网发布通知,申请通过的学生名单和相关信息将反馈至被替代课程开设单位,由被替代课程开设单位通知任课老师,总评成绩录入时按“85分”或“良好”输入系统。

教研科邮箱:jykwnfw@163.com

教研科办公室:行政楼310;

联系人:李

三、注意事项

(一)汇总表(附件3)请严格按照证明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填写,请各学院汇总时严格审核把关。

)所申报的开放式课程(项目)与替代课程授课内容具有一定相关性。

)可申报替代的竞赛请参考附件4,如申报替代的竞赛不在附件4所示范围内,则需等待专家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 学分管理办法》

2. 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申请表

3.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

4. 广东财经大学课外竞赛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423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管理办法.pdf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申请表.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xlsx

附件4.广东财经大学课外竞赛项目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