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47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年第二学期开放式课程(项目)替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式课程(项目)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开放式课程(项目)替代由学生根据管理办法自愿申请。
二、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4月23日-4月26日)
根据管理办法,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申请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附件2-3),并附佐证材料电子版(含证书、参赛作品等)。
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以“姓名+学号+学院”为文件名,于4月26日前发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统一收齐。
(二)学院初审(4月27日-5月4日)
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在汇总表(附件3)中出具审核意见(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请在备注注明原因)。于5月4日前,将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纸质版《汇总表》1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开课学院审核(5月5日-5月8日)
教务处核对汇总申请材料后,整理分发至课程开课单位所在学院进行审核。课程开课单位在汇总表中出具审核意见(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请在备注注明原因),并于5月8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纸质版《汇总表》1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教务处审核(5月9日-5月13日)
教务处审核确认。
(五)公布结果(5月14日-5月18日)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务处官网发布通知,申请通过的学生名单和相关信息将反馈至被替代课程开设单位,由被替代课程开设单位通知任课老师,总评成绩录入时按“85分”或“良好”输入系统。
教研科邮箱:jykwnfw@163.com;
教研科办公室:行政楼310;
联系人:李昂。
三、注意事项
(一)汇总表(附件3)请严格按照证明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填写,请各学院汇总时严格审核把关。
(二)所申报的开放式课程(项目)与替代课程授课内容具有一定相关性。
(三)可申报替代的竞赛请参考附件4,如申报替代的竞赛不在附件4所示范围内,则需等待专家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 学分管理办法》
2. 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申请表
3.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
4. 广东财经大学课外竞赛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年4月23日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