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52号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佛山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的通知,教务处决定从2023年4月27日起联合两校区相关单位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各实验室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做到常抓不懈;全面排查重点实验场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严防、杜绝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的安全与校园稳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