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国献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259

                           粤财大教〔2023〕59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试卷与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办法》的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检查。现将试卷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试卷检查范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试卷。

二、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之间交叉检查。

三、检查人员构成

1.学校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2.各教学单位专家组5人,主要由院(部)领导(至少1人、系(教研室)主任、学院督导负责人及教学秘书(1人)组成。

四、检查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上午8:10—11:40,下午2:10—5:40。

五、检查地点:广州校区第二教学楼301室、302室、304室,佛山校区厚德楼207,各单位检查地点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在检查前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粤财大〔2016〕92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熟知试卷检查规定的相关内容。

2.各教学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检查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广州校区:第二教学楼101室;佛山校区厚德楼209),并通知检查人员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3.检查人员必须公正、客观地检查试卷并如实填写 “广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

七、学校将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通报,对出现严重失误的阅卷教师和教学单位,教务处将按程序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认定是否构成教学事故。

特此通知。

 

:试卷检查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0

 

 

 

 

 

 

附件

试卷检查安排表

序号

教学单位

时间

检查地点

1

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5月 17

上午

8:1011:40

 

第二教学楼301

2

公共管理学院

第二教学楼301

3

艺术与设计学院

第二教学楼302

4

信息学院

第二教学楼302

5

金融学院

第二教学楼302

6

经济学院

第二教学楼304

7

法学院

第二教学楼304

8

文化旅游与地理学院

2023年5月17

下午

2:10—5:40

 

第二教学楼301

9

外国语学院

第二教学楼301

10

统计与数学学院

第二教学楼302

11

会计学院

第二教学楼302

12

人文与传播学院

第二教学楼302

13

财政税务学院

第二教学楼304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教学楼304

15

国际商学院

2023年5月17

上午08:30-11:50

厚德楼207

 

16

湾区影视产业学院

17

人力资源学院

18

智能财会管理学院

2023年5月17

下午2:00-5:20

19

数字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