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周景发布时间:2023-09-22浏览次数:275

粤财大教〔2023103

关于报送2023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3级我校有4个学院5个专业设置了专业方向,为做好2023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与分流的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智能财会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方向)

财务管理(智能财务)

会计学院

审计学

审计学

审计学(信息系统审计)

审计学(智能审计)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合署)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商务文秘)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

新闻学

新闻学(财经新闻)

新闻学(政法新闻)

人力资源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开发方向)

人力资源管理

二、时间安排

1.专业所在学院于10月16日前将《专业方向学生分流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分流方案包括分流人数、分流班级数、分流原则、条件和分流程序等。

2.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10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分流方案。

3.教务处发布专业方向分流通知(第9周)。

4.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按照分流方案遴选、确定进入各专业方向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第11周)。

5.教务处公示专业方向分流学生名单(第12周)。

6.教务处发文公布专业方向分流学生名单(第12周)。

三、其他事项

1.专业方向分流只能在本年级本专业范围内进行。

2.专业方向分流后的班级总数须与分流前的班级总数一致。

3.12月15日前必须完成专业方向学生分流工作,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进入专业方向学习。 

                                                                       教务处

                                          2023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