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127号
关于做好2022级普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管理办法》(粤财大[2022]18号)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完成2022级普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要求
(一)本次专业二次选择只限于2022级普通类、艺术类专业二次选择的学生。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为课程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40%的学生(以下简称第一批)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两类,第二批课程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后60%的学生(以下简称第二批)分为普通类佛山校区、艺术类广州校区、普通类广州校区、艺术类佛山校区四类。不能跨类转专业,只能在同一类专业中互转。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学校依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以专业二次选择遴选规则和程序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申请资格
(一)2022级普教本科普通类、艺术类在校学生;
(二)课程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40%的学生参加第一批专业遴选;课程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后60%的学生参加第二批调剂专业遴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专业二次选择:
1.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异常的学生;
2.已调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3.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
4.实验区(班)学生;
5.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和
国防生等;
6.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三、录取规则
(一)第一批录取原则
根据志愿、校区类别(校区类别按该专业毕业时的校区,分为广州校区和佛山校区,下同)、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按以下方式进行录取:
1.先从第一志愿录取,首先在学生原专业的校区类别和填报志愿(专业)的校区类别一致者中,按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未录满,再从学生原专业的校区类别和填报志愿(专业)的校区类别不一致者中,按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2.如仍未录满,则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按以上方式进行录取。
3.若录取名额末位有多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则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统计到小数点后六位。
(二)第二批录取原则:
1.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第一志愿未录满,则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根据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2.若录取名额末位有多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则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统计到小数点后六位。
四、工作程序
(一)教务处公布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11月10日至11月17日上午12时)
1.教务处于11月10日将初审后的学生名单及汇总表发至各学院,各学院须根据第二条第三款对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于11月14日下班前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如未按时报送,视为审核通过。
2.教务处于11月15日上午9时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各学院务必通知各班级学生查看。有疑议,于17日上午12时前将确认表(见附件3)报给教务处(联系人:佛山校区厚德楼208室朱老师或广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林老师),如截止时间未交确认表,视为无异议。
(二)网上报名(11月20日上午12时至11月24日上午12时)
学生须登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学生端)(网址:http://jwxt.gdufe.edu.cn/jsxsd)填报专业志愿,每个学生可以填报3个志愿。逾期不能再填报和更改志愿(报名成功后,请将报名结果截图或拍照作为报名凭证)。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学生报名截止,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学籍管理—专业二次选择(普通)/ (调剂)—学生报名情况”打印《报名校对表》完成报名学生的信息确认工作。
(三)教务处根据录取规则对学生填报志愿进行遴选。
(四)转出学院确认
1. 转出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学籍管理—专业二次选择(普通)/ (调剂)—学生转出审核”打印《转出汇总表》,确定转出的学生名单经学院盖章后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
2.各学院还需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完成拟转出学生的审批工作。
(五)转入学院审核
1. 转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学籍管理—专业二次选择(普通)/ (调剂)—学生转入审核”打印《转入汇总表》,对拟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接收学生名单并填写审核意见。确定接收的学生名单经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
3.各学院还需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完成拟转入学生的审批工作。
(六)学校公示、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发文
1.学校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议。
3.学校发文公布专业二次选择录取的学生名单并安排后续工作。
五、注意事项
1.11月15日学生可登陆教务处网站查看符合专业二次选择资格的学生名单(附件6)。
2.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综合考虑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和复核录取原则的个人排名情况。学生可以到所在学院查询个人成绩的排名。
3.学生须仔细研读意向专业的培养方案(含课程开设校区),若意向专业的培养方案与本人现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差别比较大(如数学类课程、学科基础课等),请慎重考虑,一旦录取,不允许放弃和退回原专业。
4.学生需注意各专业所要求的身体条件(见附件5),若不符合要求,后果自负。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经学校发文公布后,不允许放弃和退回原专业,请学生慎重考虑。
5.在申请审批当学期,申请专业二次选择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所选修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得无故缺课、旷课、旷考。在专业二次选择办理期间违纪的学生,取消专业二次选择的资格。
6.获批专业调整的学生必须参加转入专业下学期的选课,并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全部课程。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成立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二次选择工作,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此次专业二次选择工作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2级普教本科第一批专业二次选择各专业计划转入人数.xls
附件2:2022级普教本科第二批专业二次选择各专业计划转入人数.xls
附件6:符合专业二次选择资格的学生名单.pdf(11月15日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