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4〕13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替代和免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粤财大〔2016〕91号),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替代和免修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分两批次受理:
1.开学初选课期间:3月14日至3月20日;
2.学期末选课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方式
需办理课程替代、课程免修申请的学生,须登录学校官网首页“融合门户——办事大厅——学生办事——课程替代申请”进行申请(也可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号办事大厅申请),操作流程查看附件。
三、课程替代和课程免修的适用情形
1.课程替代
课程替代是指用非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替代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分为事后替代和事前替代两种。
(1)事后替代
事后替代是指:休学、转专业、延长学年等学籍异动的学生,用异动后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审核时,用异动前已获得学分的近似课程替代异动后尚未修读或者不及格的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不用替代)。
(2)事先替代
事先替代含以下两种情形:①休学、延长学年两种情况学籍异动的学生,用异动前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审核时,用异动后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近似课程替代异动前尚未修读或者不及格的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的情形(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不用替代)。例如2019级的学生,延长学年(或休学)到2020级,本人毕业审核仍然使用2019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但部分2019级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不再开设,可以申请修读2020级或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相近课程进行事先替代。②课程修读不及格需要重修的学生,但因低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动且须重修课程在今后连续2个学期(或毕业前)不再开设的情形,可申请修读低年级相近课程进行事先替代。
以上两种情况须办理课程事先替代,审批通过后选课。若修读后再进行事后替代,有可能审核结果不通过,将会影响学业进度。
2.课程免修
课程免修是指经批准不参与课程的教学环节,不参加课程考核直接获得该课程学分的行为。
课程免修仅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主辅修专业含有相同课程可申请免修(修读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且获得学分,如该课程学分大于等于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尚未修读近似课程的学分,经申请批准,可以免修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尚未修读的课程。反之亦然。)
二是退役大学生可申请免修军事理论课、体育课。
四、课程替代的原则
1.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要具有相关性,属于同一个专业或相近专业或学科。不能以转专业须补修课程多,学业压力大或考研、实习、出国等个人原因,用不相关课程申请替代。课程之间是否相关由被替代课程所属单位认定。
2.用来替代的课程学分原则上不低于被替代课程学分。(因培养方案变更,低年级同专业对应课程学分缩减的课程除外)
3.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分属于不同教学单位的,须咨询本人所在学院和被替代课程开设学院,以免审批不通过,学院联系方式见《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普教本科生选课的通知》附件。
4.部分拟同意替代课程统计表见【腾讯文档】https://docs.qq.com/sheet/DVm52bUFxRUlqRkl2?tab=BB08J2,具体以实际审批为准。
注意事项:
1.凡申请事后替代、事先替代或免修申请的学生,请认真关注审批的进度和结果。
2.免修申请在办事大厅办理,免修≠免听(免听在教务系统进行申请,详情查看选课通知及附件)。
3.每个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都由课程代码、名称、学分、属性、建议修读学期等构成,且个别专业培养方案有可能微调课程。所以提醒学生在选课前,登陆教务系统看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下个学期应修课程信息,有些课程只有单学期开设的,如果需要重修或补修的。请勿错过选课学期。
4.如需查看通识选修课程的课程模块,可查看通识课库及课程简介,详见:https://jwc.gdufe.edu.cn/4154/list.htm。
课程替代工作咨询电话:84096709,QQ群:580442479,地点明德楼310室。
附件:课程替代申请操作流程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