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唐红瑞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10

                            教务〔202420


关于开展省级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高校美育工作综合改革,推动高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形成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推进全省高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具体申报要求见广东省教育厅通知(附件3),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申报。

一、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三)高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实践;

(四)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五)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六)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七)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美育合作机制建设;

(八)高校美育智慧教育赋能的实践;

(九)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十)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十一)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十二)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报送

(一)案例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内容。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二)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参赛人员需提交知网、万方或维普的案例查重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30%。

(三)请有意申报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的单位于4月22日下班前将《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须附查重报告)(附件1)、《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纸质版3份提交至明德楼302,电子版(PDF+word)发至邮箱tongshijiaoyu302@163.com,邮件名称:单位+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资料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逾期不予接收。教务处将按通知要求和相关程序,择优报送。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84096841。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

2.案例报送汇总表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

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附件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2:案例报送汇总表.docx

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