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34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2023年度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项目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
2.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已取得的成果和未完成的任务、项目成果应用实践的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项目建设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效、项目经费配套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3.检查形式:专家论证。中期检查的专家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三分之一来自外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
4.组织形式:中期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其中质量工程各项目需要准备5分钟左右的汇报PPT,现场汇报后听取专家反馈的意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需要汇报,由专家查阅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反馈修改完善意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开题论证
1.项目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详见附件2)。
2.开题论证内容
对项目建设目标与内容、建设措施、预期成果与成效、建设进度安排、经费使用计划等进行科学论证。
3.开题论证形式:专家论证。开题论证专家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三分之一来自外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
4.组织形式:由各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项目所在单位统一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jykwnfw@163.com。
请各项目所在单位统一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开题论证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jykwnfw@163.com。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项目所在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开题论证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水平。
2.教务处工作联系人:艾玉梅、王雪梅,电话:020-84096709,办公地址:校本部行政楼310,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1.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清单
2.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清单
4.广东财经大学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