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4〕45 号
关于做好2024届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毕业班学生: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工作安排及批次
本次毕业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分二批进行。
(一)第一批:6月中旬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
1.学院审核(5月27日前)
(1)各学院须依据教学计划和学位授予条件对学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的审核结果一致,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的毕业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各学院须将不能正常毕业或不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填写在《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各学院须审核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是否已修满,将未修够素质拓展学生的名单填写在《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
2.教务处复核(6月5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如有异议,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再一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预计6月中旬)。教务处根据复核结果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公示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根据省学位办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5.颁发证书。
6.按照《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要求,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 7 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工作。
(二)第二批:本学期期末满足毕业条件的毕业生。
各学院须于7月5日前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对各学院审核的结果进行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预计7月中旬)。教务处根据复核结果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按照《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要求,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 7 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工作。
二、学院审核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需认真核对各项学籍信息,毕业、学位证书按照《2024届夏季预计毕业生明细表》(附件8)的证书打印专业字段打印专业名称,如需调整各学院必须于2024年5月25日前提供书面报告给教务处,学生须核对学信网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专业名称,学历照片)等与《2024届夏季预计毕业生明细表》(附件8)一致,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报学籍管理科。
(二)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等表格请用统一格式(QQ群共享下载)编制,不得随意更改版式。每个行政班单独装订,顺序号请从1顺序递增,相应地方请加盖学院公章。注意:由于这些材料是属于永久保存的归档材料,请务必确保学生姓名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对于还不能确定是否能毕业的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的“能否毕业”和“有无学位”栏则为空,待有定论后再手写;“未能毕业或未获学位的原因”栏请统一填写:⑴不能毕业的原因:未修够毕业学分,⑵未获学位的原因:未能毕业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
(四)毕业和学位证书上的照片和学信网学历照片保持一致。
三、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务必要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毕业审查报告,步骤为:
1.登陆jwxt.gdufe.edu.cn/jsxsd,录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
2.点击“学籍成绩”→“毕业管理”→“毕业资格报名”→“查询”→“毕业审核报告”;
3.如对毕业审核报告有疑义,请咨询学院教学秘书。
(二)毕业生已修读课程需要进行课程替代的,可在5月20日起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线上申请替代(仅每周周一8:00—17:00接受申请,周一错过的,下周一系统开放时间再申请,持续到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
(三)申请辅修证书、学位证书:已辅修其他专业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9:2024届夏季辅修预计毕业生明细表)于5月18日前填写《辅修证书、学位证书申请表》(详见附件3)报辅修学院,辅修学院将《申请辅修证书、学位证书汇总表》(详见附件4)于5月25日前(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报学籍管理科。
(四)申请结业
学生须填写《申请结业审批表》(详见附件5),学院领导审批后于6月1日前(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_姓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报教务处审批。
(五)申请延迟毕业
1.学生须填写《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详见附件6)报所在学院,学院审批后将《延迟毕业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7)于7月8日前(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_姓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报给学籍管理科统一进行年级异动,并按照在校生的方式管理。
2.延迟毕业的学生务必在下学期注册期间到学校办理缴费、注册和选课等手续,否则将视为放弃延迟毕业。
(六)未完成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毕业生须使用润图APP完成采集工作。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条件的学生,若未完成学历证书照片采集,则不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的通知,凡是没有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照片校对的,暂缓学历证书注册、暂缓发放学历证书。未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相片校对的学生务必亲自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进行个人图像信息校对。
(七)学校每个学期开展一次本科生的毕业审核和授予学位工作,请本届延迟毕业的学生留意2025届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有关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