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景发布时间:2024-05-20浏览次数:4352

  

 

粤财大教[2024]50

关于做好2024年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探索多种新专业建设途径,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本次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程序

开办学院公布微专业招生方案,详见各学院网

1.2024金融大数据技术招生方案:

https://shx.gdufe.edu.cn/2024/0506/c6224a191651/page.htm

2.2024董事会秘书微专业招生方案

https://kjxy.gdufe.edu.cn/2024/0428/c4611a191436/page.htm

3.2024年融媒体影像创作微专业招生方案:

https://rwycb.gdufe.edu.cn/2024/0427/c6697a191330/page.htm

4.2024乡村振兴与文旅创新微专业招生方案

https://dlyly.gdufe.edu.cn/2024/0507/c11238a191690/page.htm

5.2024年数字人服务与应用微专业招生方案  

https://tmpa.gdufe.edu.cn/2023/0725/c1551a194469/page.htm

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发布的微专业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

开办学院审核。开办学院审核学生录取结果,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正式录取名单。原则上录取人数不低于 20 人方可开班。

二、注意事项

微专业需按照各开办学院的微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微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微专业招生方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微专业报名工作,并安排人员指导学生学习微专业招生方案和有关文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pdf

 

                                教务处

                       202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