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65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及相关单位、各位同学:
期末考试是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学院集中考试笔试安排在第17周(2024年6月27-28日),机试安排在第18周,由学院统一组织(包括录入监考老师),教务处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详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院集中考试安排表》(附件1)。随堂分散考试在课程结束周随堂进行。
(二)学校集中考试安排在第18周(2024年7月1日-7月5日)进行。考试分上、中、下午三场(8:40-10:40、12:20-14:20、15:00-17:00)。具体课程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等详见《广州校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校集中考试安排总表》(附件2)和《佛山校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校集中考试安排总表》(附件3)。
(一)考生须知
1.2024年6月19日起,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gdufe.edu.cn/jsxsd),查看考生个人具体的学校集中考试安排,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以考前一天为准。注意:勿使用“小广财”等第三方APP或小程序查询考试安排等信息。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c.gdufe.edu.cn/2023/1221/c4130a185546/page.htm),下载《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缓考申请表》(附件4)填写,且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缓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缓考相关手续。
3.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4.学生须认真复习,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5.学生若对本学期期末成绩有异议,可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在网上办事大厅(融合门户-办事大厅-普教本科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成绩复核。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主考、监考、巡考须知
1.2024年6月25日起,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gdufe.edu.cn/jsxsd),查看个人主考、监考任务。
2.广州校区的主考教师须于考试前30分钟到明德楼一楼文印室领取试卷,佛山校区在励学楼、笃行楼和拓新楼的主考教师须于考试前30分钟到本楼栋一楼大厅领取试卷。主考教师在考前15分钟把试卷送到考场并分发给监考教师,同时告知监考教师考毕试卷的交接地点(例如:博学楼102室/308室,佛山校区励学楼(SJ1)211室/笃行楼(SJ2)307室/拓新楼(SS1)212室)。
3.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按教考分离制度要求,任课教师仍为期末考试主考教师。由开课单位安排一名该课程命题教师作为命题期末考试的主考,负责处理试卷可能出现的问题。
4.监考教师须考前15分钟到达负责监考的考场,严把监考关,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须及时将所有考生答题纸和一份试题纸交给主考教师(任课教师),其余考试资料全部送到广州校区博学楼102室/308室,佛山校区励学楼(SJ1)211室/笃行楼(SJ2)307室/拓新楼(SS1)212室。
5.监考教师须认真学习和实施《监考工作流程》(试卷袋内备有)。监考人员应组织学生在《考生座位表》和《提醒确认表》(附件5)签名,不在座位表上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巡考或教学管理科。
6.如考场试卷短缺或有其它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广州校区:020-84096075/84096085,佛山校区:0757-87828282/87822901);如答题纸和草稿纸等短缺,请到教师休息室(广州校区博学楼102室/308室,佛山校区励学楼(SJ1)211室/笃行楼(SJ2)307室/拓新楼(SS1)212室)领取。
7.各学院巡考领导在考前20分钟到达广州校区博学楼一楼大厅、佛山校区励学楼(SJ1)211室或笃行楼(SJ2)307室签到,负责巡视本学院(部)主考、监考到位情况、学生考场纪律情况,以及处理考场突发事件等。
三、教学单位须知
(一)成绩管理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每个任课教师须严格按《成绩管理要求》(附件6)考后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尤其该教学班有应届毕业生时尽量提前完成成绩录入。学校将在假期内进行补考资格审核工作,如果因拖延成绩录入等工作滞后,影响到下学期补考正常开展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前动员。各教学单位须保质保量的开好“三会”,即学院领导办公会、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会、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会,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做好考试工作,开展学生诚信教育、纪律教育,倡导诚信考试。
(三)监考人员及配备要求。各单位不得安排在读研究生及校外人员监考,否则按教学异常处理。各单位在2024年6月19日-6月24日登录教务系统完成监考教师名单的录入工作(主考原则上不安排同一考试时段监考),广州校区考生人数少于40人的考场安排1人监考,考生人数多于40人(含40人)的考场安排2人监考,考生人数多于80人(含80人)的考场安排3人监考。佛山校区考生人数多于45人(含45人)的考场安排2人监考;多于80人(含80人)的考场安排3人监考。
(四)学校集中考试对学生跨校区修读的课程在两校区实行统考,学生在所属校区参加考试,任课教师只需在授课任务校区担任主考,学生所在校区的该类课程试卷由开课学院另外安排老师作为主考负责,试卷在开考前到文印室领取,并于考前15分钟送达考场,考后统一转交给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对主考跨校区的课程,任课教师只需在授课任务较多的校区作主考,学院须安排另一位老师作为授课任务较少校区的主考。
(五)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根据“考核管理规定”,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考试前一周完成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如有取消考试资格的,须向所在单位提交《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取消考试资格通知单》(附件7),开课学院在考前三天将该通知送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
(六)各教学单位在考试前,至少安排两位教师到文印室分装试卷(广州校区:明德楼一楼文印室;佛山校区:厚德楼209文印室),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佛山校区班车安排。期末集中考试期间(2024年7月1日-7月5日),早上6:50发车,下午17:40返回广州,班车停靠站点均与上课期间相同,中午不另派车。
(八)请佛山校区后勤办在考前将教室的活动桌椅按顺序归位。考试期间(2024年7月1日-7月5日)在广州校区博学楼一楼大厅,佛山校区励学楼、笃行楼大厅和拓新楼大厅各摆放一张桌子和凳子,用于签到和发放试卷。在教师休息室(广州校区博学楼102室/308室,佛山校区励学楼(SJ1)211室/笃行楼(SJ2)307室/拓新楼(SS1)212室)放置废卷、草稿纸回收袋。
考试期间,请后勤处、保卫处、门诊部、佛山校区后勤办、保卫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正常派车、供水、供电、考场清洁和消毒,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转,保卫处、保卫办切实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门诊部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校园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院集中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2 广州校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校集中考试安排总表.xlsx
附件3 佛山校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校集中考试安排总表.xlsx
附件7 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取消考试资格通知单.docx
教务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