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梅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287

教务202469

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突出学校优势与特色,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粤财大〔20204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服务国家区域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增设国家和区域发展急需的专业。增设的新专业应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符合我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二)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以强化学校办学特色,创建优势、品牌专业为目标,支持增设学科交叉融合的新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专业,推动专业升级换代。

(三)强化协同联动。鼓励专业进行动态调整,学院申请新增1个专业的同时,原则上应相应调整或撤销1个原设专业。强学校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对招生情况不好、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谨慎增设、及时调减。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新设置本科专业撤销本科专业预备案本科专业

三、新设置本科专业相关要求

2024年度拟新增专业须是2023年度已向教育部申请预备案的专业或者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

(一)新增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本科教育规划

2.切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人才有稳定的社会需求,招生规模一般为每年 60人左右(特殊专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3.具有相关学科支撑、完整的新增专业建设方案、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4.具备教师队伍、实验室、实习场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且基本符合“国标”要求。

(三)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附件1)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设置目录外专业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须由教育部审批

(四)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及论证

申报新专业的学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组织专家论证专业开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628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

2.学校论证及公示

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及校内有关专家对拟申报新专业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学校将评审通过的专业申报材料在校园网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3.填报系统及报文。届时根据省厅及教育部通知完成系统填报及报文程序。

四、撤销本科专业相关要求

)专业撤销

1.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必须申请撤销

2.专业撤销程序

   各学院如有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

填报《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撤销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于628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

2)学校教指委审议。教务处将本年度拟撤销本科专业情况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3)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 4)公示。学校对本年度拟撤销本科专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五、预备案本科专业相关要求

1.2023年度起,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

2.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3.学院计划于2025年度申请的新增专业,须今年申报预备案。请填写《预备案专业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增设专业的理由与基础(限1000字以内),于628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

、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暂按本通知要求,待上级通知下发后如有变化,按上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本科专业设置相关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王雪梅。联系电话:020-84096082地址:校本部明德楼309,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普通高等学校撤销专业申请表》

4.《本科专业预备案申报表》

      5.上级相关文件

附件.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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