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73号
关于推荐新一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其他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附件1),学校将开展新一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安排工作如下:
一、推荐人选要求
(一)我校可推荐总人数为3人,其中每个分教学指导委员会最多推荐1人。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
3.师德师风高尚,作风正派公正,组织协调能力强。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 周岁(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推荐对象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现任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指委成员、教育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专家指导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指导委员会工作。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2,本人签字,表中“所在单位意见”统一盖学校公章),各单位汇总填写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7月2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科(明德楼306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wcjxpg@163.com。压缩包请按以下规则命名“单位名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
工作联系人:张华,电话:020-8409692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2.委员推荐信息表
3.委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rar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