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唐红瑞发布时间:2024-07-31浏览次数:10

  

                                     粤财大教〔2024〕77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我校2024年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要求内化到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讲授、课程考核、课程评价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推动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工作,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遴选类别与数量

1.本次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包括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五个类别。

2.我校示范高校、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示范团队、示范课程、示范课堂推荐总限额为10项。其中,示范课程项目占比须不超过三类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课程、课堂)总限额的1/3。各类项目拟推荐项目数量为示范高校或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项,课程思政示范团队2、课程3、课堂4,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和项目质量确定。

3.参照省教育厅文件,我校实行限额组织申报,每个类型每个学院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项。

三、遴选条件和要求

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好遴选工作,择优申报。

1.同一教师本年度最多主持一类示范项目申报,最多可同时参与两类示范项目申报。已是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负责人的,不建议再作为负责人参与此次申报。

2.示范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 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年龄在60周岁以下。团队规模应在5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示范课程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含) 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年龄在55周岁以下;示范课堂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年龄在60周岁以下。

3.同等条件下,已立项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示范案例的优先予以推荐。

四、工作流程

1.报送材料:包括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附件3)及申报项目材料,示范课程、课堂还需提交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8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tongshijiaoyu302@163.com。

2.学校评审推荐:学校拟于8月23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3.校内公示:7天。

4.省级平台网站填报:2024年9月13日 前 登 录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教 学 类 项 目 管 理 平 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5.报送省厅:2024年9月13日前,学校正式行文报送纸质材料至省厅。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其他事宜

1.获评认定为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的,将优先推送参评教育部课程思政相关项目评选。获评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将同时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思政)本科课程,同时应继续建设和完善,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

2.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指导、引领和支持,带动教师全员积极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3.联系方式:唐老师,13631369129。

                                                                                           教务处

                            2024年7月31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的通知

2.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书

3.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3: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