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昂发布时间:2024-09-09浏览次数:319

教务〔2024〕87号

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粤财大〔2024〕47号),为做好2024级本科中外联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学生遴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计划遴选人数

本次共有8个项目参与遴选工作,各项目遴选人数原则上为各项目已高考直招人数的3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除外),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依托专业

承办学院

合作院校

合作形式

拟遴选人数

1

国际商务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国际商务

经济学院

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

1+2+1双学士学位

8

2

金融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金融学

金融学院

澳大利亚西澳大学

2+2双学士学位

15

3

会计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会计学

会计学院/智能财会管理学院

澳大利亚西澳大学

2+2双学士学位

14

4

财务管理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财务管理

国际商学院

英国埃克塞特大学

2+2双学士学位

10

5

统计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统计学

统计与数学学院

澳大利亚科廷大学

2.5+1+1.5本硕连读

12

6

法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法学

法学院

澳大利亚西澳大学

3+1本硕连读

13

7

税收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税收学

财政税务学院

澳大利亚西澳大学

3+1本硕连读

11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学院

悉尼科技大学

3+2本硕连读

45

、遴选要求

1.面向全校2024级本科全日制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招生遴选。

2.学生在教务系统中自行报名,只能报名一个项目。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开班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5人。

、进度安排

所有项目需在本学期1-6周完成学生遴选工作,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提交2024级学生遴选办法

1.各项目承办学院须于9月8日前制定2024级学生遴选办法,并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教务处和项目承办学院将经审核确认的各项目遴选办法于 9月9日前分别挂教务处网站和本学院网站公布。

(二)宣传:9月9——9月14日

各项目开展宣传、宣讲活动,须明确告知学生本项目收费标准及授予学位等关键信息。

(三)学生报名:9月14日——9月16日

1.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2.学 生 登 录 学 校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 教 师 学 生 端 )(http://jwxt.gdufe.edu.cn/jsxsd)“学籍管理—专业分流”报名,选择志愿后须提交确认,并按各项目遴选办法向项目承办学院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3.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时间为9月14日 08:00—9月16日23:59,报名成功时间以系统报名成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4.http://jwxt.gdufe.edu.cn)“专业分流管理—专业分流情况”查询本院学生报名情况。

(四)遴选学生:9月16日——9月22日

1.学生遴选工作由各项目承办学院按照遴选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2.各学院于9月23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附件 2)

报教务处。纸质版1 份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 310,电子版发至 jykwnfw@163.com。

(五)学生所在学院确认:9月25日--9月27日

1.教务处分学院汇总拟入选项目学生名单后发至各相关

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就学生转入项目出具意见后提交教务处教研科,并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学籍管理一专业分流管理一分专业转出审核”完成学生转出审核工作,

3.截止 9月27日学生所在学院未将转出意见返教务处,视为学院同意学生转出。

(六)公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及发文:9月29日——10月14日

1.教务处统一对拟转入项目班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拟放弃录取资格须向学生录取项目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的放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研科。

2.公示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接受退出项目的申请,由

教务处统一将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3.项目承办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学籍管理—

专业分流管理—分专业转入审核”完成学生转入审核工作。

4.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

、其它事项

1.最终录取学生统一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转入项目班

2.入选项目班的学生,不能参加后续的实验区学生遴选,专业方向遴选分流,不能申请专业二次调整。

3.每个项目/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每项目/专业现有人数的20%具体转出标准由项目/专业所在学院确定。

4.项目收费依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粤财大〔2024〕47 号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或各项目2024级学生遴选办法。

5.各项目咨询事宜详见各项目遴选办法中公布的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艾玉梅

联系地址:校本部明德楼310

联系电话:020-84096709

 

附件:1. 中外联合培养项目2024级学生遴选办法

2. 2024年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遴选总评成绩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9

附件1.各项目2024级学生遴选办法(定稿).rar

附件2:2024年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遴选总评成绩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