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级专业二次选择接收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周景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10

 

     粤财大教〔2024105


关于报送2023级专业二次选择接收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综合考虑宿舍情况、往年学生需求和专任教师生师比等因素确定了各学院的接收总人数。现将2023级专业二次选择各专业接收计划数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接收总人数的确定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宿舍情况、往年学生需求和专任教师生师比等因素综合考虑,各学院接收总数不超过80人,各学院具体接收总人数见附表。

(二)需求量优先原则。根据往年报名和转入情况,需求量多的学院分配名额多,需求量同等情况下,专任教师生师比低则分配名额多。

(三)行政班数量和人数控制原则。不增加行政班数量,现有行政班每班人数不超过65人(小班招生专业每班人数不超过35人);前40%转专业的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3级调整前人数的30%。后60%转专业的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3级调整前人数的10%。两者兼有的专业(B2列非-专业)总数不超过该专业2023级调整前人数的30%

二、 报送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要求

1.各学院在附表中C1列的“前40%专业计划”、C2列的“后60%专业计划”(B2列非-专业填写)、D1列“专业计划总人数”和D2列的“学院合计”,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交到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发zhoujing027@gdufe.edu.cn

2.C1列的“前40%专业计划”不得超过B1列的“前40%专业最大接收人数”;C2列的“后60%专业计划”不得超过B2列的“后60%专业最大接收人数”且计划人数不得少于1人D1列“专业计划总人数”不得超过B1列“前40%专业最大接收人数”,D2列“学院合计”不得超过A列“学校确定学院的接收最大总人数”。

 

附表:

附表:2023级各专业二次选择接收人数申报表.xlsx

 

                                   

教务处

                              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