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4〕105号
关于报送2023级专业二次选择接收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综合考虑宿舍情况、往年学生需求和专任教师生师比等因素确定了各学院的接收总人数。现将2023级专业二次选择各专业接收计划数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接收总人数的确定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宿舍情况、往年学生需求和专任教师生师比等因素综合考虑,各学院接收总数不超过80人,各学院具体接收总人数见附表。
(二)需求量优先原则。根据往年报名和转入情况,需求量多的学院分配名额多,需求量同等情况下,专任教师生师比低则分配名额多。
(三)行政班数量和人数控制原则。不增加行政班数量,现有行政班每班人数不超过65人(小班招生专业每班人数不超过35人);前40%转专业的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3级调整前人数的30%。后60%转专业的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3级调整前人数的10%。两者兼有的专业(B2列非’-‘专业)总数不超过该专业2023级调整前人数的30%。
二、 报送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要求
1.各学院在附表中C1列的“前40%专业计划”、C2列的“后60%专业计划”(B2列非’-‘专业填写)、D1列“专业计划总人数”和D2列的“学院合计”,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交到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发zhoujing027@gdufe.edu.cn。
2.C1列的“前40%专业计划”不得超过B1列的“前40%专业最大接收人数”;C2列的“后60%专业计划”不得超过B2列的“后60%专业最大接收人数”且计划人数不得少于1人;D1列“专业计划总人数”不得超过B1列“前40%专业最大接收人数”,D2列“学院合计”不得超过A列“学校确定学院的接收最大总人数”。
附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