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06号
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三届
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近日下发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24〕10号),现将通知(附件1)予以转发。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评选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要求组织申报并推荐参评。其中,我校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必须是申报人为主体完成的成果。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前二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2.参评成果分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和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学术论文类包括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类包括高等教育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论文集等;研究报告及其他类包括得到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或其职能部门批示认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3.本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申报本奖,在发表或出版时须在适当地方标注课题立项单位、课题编号,在一定层级和范围被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同样需要在适当地方标注或附上有关党委或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高校、或有关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本会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得到优先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奖:
(1)已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
(5)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二、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参评的需提交《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3)、《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并提交成果(其中论文和研究报告提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著提交原件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按上述要求将推荐参评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ykwnfw@163.com。逾期报送不予推荐。
其他未明事宜参见学会通知。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李昂,艾玉梅,电话:020-84096709,地址:校本部明德楼310。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