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经学校发布通知、学生报名申请、实验区综合遴选、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教务处审核等程序,2024年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际会计(ACCA)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经济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金融学(CFA方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法学(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法学(海外利益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录取李旭弘等417名(含候补)同学。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4日-1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实名书面反映,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公示期间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学生,需在公示期内向拟录取实验区提交申请,由拟录取实验区所属学院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教研科。因学生放弃实验区拟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名额,依据名单候补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公示结束后,学校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出实验区申请。
受理部门:教务处(明德楼310)
联系人:艾玉梅
联系电话:020-84096709
附件: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录取学生名单(含候补名单)
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录取学生名单(含候补名单).xlsx
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