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4]117号
关于做好2024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 分流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人数 | 班数 |
会计学院/智能财会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 | 48 | 1 |
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方向) | 48 | 1 | ||
财务管理(智能财务) | 96 | 2 | ||
审计学 | 审计学 | 61 | 1 | |
审计学(信息系统审计方向) | 61 | 1 | ||
审计学(智能审计) | 60 | 1 | ||
会计学 | 会计学 | 54 | 4 | |
会计学(智能会计) | 53 | 2 | ||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合署)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50 | 1 |
汉语言文学(商务文秘) | 50 | 1 | ||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 | 50 | 1 | ||
新闻学 | 新闻学(财经新闻) | 50 | 1 | |
新闻学(政法新闻) | 43 | 1 | ||
人力资源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46 | 1 |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开发方向) | 46 | 1 |
二、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公布专业方向分流方案。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于10月2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分流方案。
(二)学生网上报名(11月22日上午10时至11月25日上午10时)。
1.会计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填报2个志愿;
2.审计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须填报3个志愿。
3.学生若未按规定填报志愿或填满志愿,由学院提供名单,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注意:学生填报拟转入专业方向志愿(专业方向分流学生网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每一个方向都要填报。逾期不能再填报和更改,报名成功后请截图或拍照作为报名凭证。
(三)学院遴选(11月26日至11月28日)
1.各学院根据分流方案对学生进行遴选并公示遴选结果。
2.各学院于11月28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纸质版)报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
(四)编班分班。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进行编班,并将学生编入相应班级。
(五)教务处发文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三、其它事项说明
1.专业方向分流只能在本年级本专业范围内进行。
2.专业方向分流后的班级总数须与分流前的班级总数一致。专业方向班级数、班级人数原则上按照方案执行。
3.各学院务必在本学院网站公布专业方向分流详细工作方案供学生查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