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国献发布时间:2024-12-03浏览次数:10

教务〔2024〕121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试卷与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办法》的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检查。现将试卷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试卷检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试卷。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之间交叉检查。

三、检查人员构成

1.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

2.各教学单位专家组5人,主要由院(部)领导(至少1人、系(教研室)主任、学院督导负责人及教学秘书(1人)组成。

四、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详见附件)。

五、检查地点

广州校区致学楼301室、303室、304室、305室和401室,佛山校区厚德楼207室,各单位检查地点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在检查前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粤财大〔2016〕92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熟知试卷检查规定的相关内容。

2.各教学单位于12月6日前将检查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广州校区:致学楼101室;佛山校区:厚德楼209室),并通知检查人员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3.检查人员必须公正、客观地检查试卷并如实填写 “广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

学校将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通报,对出现严重失误的阅卷教师和教学单位,教务处将按程序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认定是否构成教学事故。

特此通知。

附件:试卷检查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试卷检查安排表

序号

教学单位

检查地点

时间

1

工商管理学院

致学楼301

 

 

 

 

2024年12月10日

上午

8:10—11:40

 

2

公共管理学院

致学楼301

3

艺术与设计学院

致学楼303

4

信息学院

致学楼303

5

金融学院

致学楼304

6

经济学院

致学楼304

7

法学院

致学楼305

8

文化旅游学院

致学楼305

9

外国语学院

致学楼401

10

统计与数学学院

致学楼301

2024年12月10日

下午

2:10—5:40

 

11

会计学院

致学楼301

12

人文与传播学院

致学楼303

13

财政税务学院

致学楼303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致学楼304

15

地理与环境经济学院

致学楼304

16

国际商学院

厚德楼207

2024年12月10日

上午8:30-11:50

17

湾区影视产业学院

18

人力资源学院

2024年12月10日

下午2:00-5:20

19

数字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