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23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具有积极意义。本学期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将继续采取网上评教形式进行。为做好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
二、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全日制普教本科在校学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广州校区和佛山校区普教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评价的要求与程序
1.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组织。
2.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学生评教的目的和意义。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教,尤其要采取多种渠道通知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参加评教。如学生在评教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各教学单位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3.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学生必须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评价结果采用计算机统计处理,由教务处直接负责收集管理,任课教师均不掌握各位同学的具体评价情况,请同学们本着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4.每一位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进行评教,本学期的学生网上评教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5.如有问题请电:020-84096581 王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在线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系统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引
附件:在线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系统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引.docx
教务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