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点及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实验区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张华发布时间:2024-12-10浏览次数:85

教务〔2024〕127

关于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点及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实验区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扎实推进专业建设、着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人才培养质量,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管理办法》(附件2),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对象

(一)一流专业建设点

序号

建设点名称

级别

序号

建设点名称

级别

1

税收学

国家级

18

物流管理

国家级

2

金融学

国家级

19

财政学

省级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家级

20

经济统计学

省级

4

法学

国家级

21

旅游管理

省级

5

工商管理

国家级

22

新闻学

省级

6

市场营销

国家级

23

土地资源管理

省级

7

会计学

国家级

24

自然地理与环境资源

省级

8

审计学

国家级

25

资产评估

省级

9

电子商务

国家级

26

社会工作

省级

10

投资学

国家级

27

汉语言文学

省级

11

财务管理

国家级

28

行政管理

省级

12

国际商务

国家级

29

金融工程

省级

13

酒店管理

国家级

30

会展经济与管理

省级

14

经济学

国家级

31

环境设计

省级

15

保险学

国家级

32

数学与应用数学

省级

16

商务英语

国家级

33

播音与主持艺术

省级

17

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级

34

翻译

省级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序号

名称

级别

类别

1

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

卓越应用型

2

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

卓越应用型

3

中国企业国际化的高级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省级

卓越应用型

4

国际会计(ACCA)创新实验区

省级

卓越应用型

5

具有财经院校特色的计算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省级

卓越应用型

6

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省级

卓越应用型

7

经济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

校级

拔尖创新型

8

工商管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

校级

拔尖创新型

9

金融学(CFA方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校级

卓越应用型

 

二、评估内容

聚焦专业、实验区增量建设(增量建设情况务必为本专业获得成果),以建设目标与取得的实际成绩对比为依据,重点评估建设效果与总体方案的符合度、建设方案主要目标的达成度,具体见《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附件4)、《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附件5)。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评

1.各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认真梳理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6),整理佐证材料。

2.自行邀请学科专业领域内5名专家评议,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2025年31日前完成自评工作。

3. 2025年37日前提交自评报告、专家名单及评估意见给教务处备案,专家评估意见包含但不限于专业建设短板、人才培养方案是否修订等针对性、导向性的意见。

(二)学校评估

1. 2025年4月底前,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进行评估答辩,答辩时间和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2.按照参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的学科专业分为6个专家组,每组设置5名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

3.专业/实验区负责人PPT汇报建设情况,每组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专家组合议评审结果并反馈15分钟。

四、评估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人才培养实验区,学校给予一定支持,优先推荐其申报省级以上优势专业、课程、教研教改等教学建设项目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整改,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整改方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实验区,根据专家意见并参照《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管理办法》处理。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报送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为word版)、学院自评专家意见(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为PDF版)至教学评估科(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xpg@163.com,联系人:张华 电话:84096925

附件.rar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

2.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管理办法

3.广东财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4.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

                5.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

6.XXX专业/实验区自评报告撰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