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十四五” 规划 2025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李昂发布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10

教务〔2025〕42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 规划

 2025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 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2514号),现将通知(附件1)予以转发,请各二级学院及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及研究要求

本年度课题选题分为本科高校和专科院校,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着重从教育强国、教育强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发展与内涵水平提升、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等方面考虑(具体见通知中的选题指南)。申报的具体课题名称,可按照选题指南中的选题名称确定,也可在选题名称基础上适当斟酌修改后确定,或在其含意内另行拟定。各课题研究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破解重要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战略研究、政策研究与应用研究互促相融。课题管理按《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二、立项类型及限额

本年度课题立项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我校推荐申报数不超过12项,若申报项目超出限额,则由教务处组织推荐遴选

三、申报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切实组织和领导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

4.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下职称或硕士及以下学位的,须有 2 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5.青年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90 年 8 月 31 日之后出生)。

6.已承担学会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负责人限报 1 项,课题组成员不少于 2 人(含主持人),且不能同时参加 3 个以上(含 3 个)课题申报,成员填报需征得本人同意。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书》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3),并提交至学院

2.学院提交至教务处初审,同一研究专项各学院限报2项在《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中进行排序。纸质版《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两份)、《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10),上述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在5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

2.研究完成时限

原则上立项课题 2 年内结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满 1 年接受中期评估。

3.开题要求

重点课题由教务处会同学会秘书处组织开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届时另行通知

4.结题要求

结项时需提交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成果。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时,须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十四五” 规划 2025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成果” 字样(含课题编号),未注明的不予承认。

5.评审费缴纳

本次课题申报评审费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缴纳,申报人无需个人缴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昂 020-84096709

地址:明德楼310

 

附件:

1. 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书

3.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4.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5 年 4 月 22 


附件1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3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4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