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108号
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保障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工作质量,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和毕业实习的全过程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
(一)进度安排
2025年9月30日前,确定指导老师,并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维普系统”)中导入指导关系;
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2026年4月中旬,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完成学术不端检测、校内抽检(教务部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评、复评;
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026年5月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
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
(二)主要内容
1.确定指导老师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教师——学生”指导关系导入维普系统,以便教师线上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指导的论文不宜过多,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的论文不得超过15篇,不具备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10篇。
部分应用性较强的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工学类、艺术类学科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有一定比例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凡实行校企“双导师”制的毕业论文(设计)请在论文(设计)封面同时写上校内外导师信息。校外指导教师应由教育系统外尤其是与学校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的合作单位中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经济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位校外指导老师指导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0篇。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艺术设计类毕业设计原则上允许不超过3名学生合作完成一个题目,每名学生必须明确各自完成的任务,并形成各自的设计。选题大小要适当、难度要适度,选题应具有时效性并符合专业要求,避免出现选题太空、太大的现象。鼓励学生面向社会实践选题,鼓励指导老师结合在研科研课题指导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等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80%。
毕业论文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须经指导老师同意,且需在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更改流程,保证论文管理系统显示信息与论文文档信息一致。论文(设计)题目不得与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一样。
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请各位同学尽早完成论文开题,以便利用寒假或结合毕业实习进
行资料收集,保证论文写作时间。各学院可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师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4.校内抽检
按照随机抽取和兼顾重点的原则,在维普论文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不低于2.5%的论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查看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抽检被认定为“存在严重问题”的论文,成绩作“不及格”认定,下一学年重修。具体名单和要求另行通知。
5.学术不端检测
所有毕业论文都需通过学术不端检测才能进入答辩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所有论文都须参加答辩,答辩前所有毕业论文都须经过学术不端检测。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把好论文质量“出口关”。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写作成绩(初评成绩+复评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其中答辩成绩不低于30%,各部分成绩具体占比由学院自主确定。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严格执行五级记分制,总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评分要素评定论文(设计)成绩。
8.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需要统筹辅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应及时通知本学院毕业级辅修专业的学生如需修读辅修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在10月15日前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了解指导老师安排,并按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的要求进行选课,不选课的学生无法录入成绩。
二、毕业实习
1.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集中实习是指由学校(院)统筹安排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分散实习是指由学生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并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分散。
(2)请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实习计划,检查和指导实习工作质量,做好实习总结和交流。
(3)学院需为学生安排实习指导教师,且师生比不低于1:25(旅游管理专业按照师生比1:20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4)学生外出实习前学院应进行实习动员,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学院须为每位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涵盖全部实习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项费用从各学院实习教学经费中列支。
2.实习经费的使用
毕业实习经费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确保实习经费专款专用。
3.考核、归档与数据报送
(1)学生实习期间需做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需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模版见附件。
(2)实习总成绩由平时成绩(一般占总评成绩的30%)和期末成绩(一般占总评成绩的70%)组成。平时成绩由实习日记、实习鉴定和实习考勤三项综合评分,期末成绩根据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总成绩最后采用五级计分制,各档成绩评定要求见《广东财经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各学院也可根据专业要求进一步制定成绩评定细则。
(3)实习成绩录入应于2026年5月7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
(4)未参加毕业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跟下一年级进行重修。
(5)请学院做好实习教学材料归档工作,归档材料采用电子化存档方式。
(6)学生完成实习后(结束后的下一个月),请各学院根据实习监管数据模板与实习数据上报须知,及时将实习数据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上级单位(数据报送网址:https://sx.chsi.com.cn)。
三、其它要求
1.本学年继续使用维普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实行全过程管理,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请各学院加强论文质量管理,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教学单位内部抽检、教师互评、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建立科学、高效、可行的质量保障体系。
3.各指导老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论文完成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请各教学单位建立帮扶机制给学生予以帮扶。
4.“4+0”协同育人项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本部学生同标准、同要求,主要由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为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抽检通过率,各归口学院须在论文选题、开题、复评等重要环节安排老师审核指导,并对学生论文(设计)复评评分,把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关”和“出口关”。
5.“4+0”协同育人项目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安排和组织管理由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实习成绩评定、资料存档、数据报送等工作按各归口学院要求执行。
6.其它未尽事宜后续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部周老师,联系电话:84096405。
教务部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