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124号
关于做好2025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5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班级人数 | 班数 |
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 | 46 | 2 |
财务管理(管理会计) | 46 | 1 | ||
审计学 | 审计学 | 48 | 2 | |
审计学(信息系统审计) | 48 | 1 | ||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47 | 1 |
汉语言文学(商务文秘) | 47 | 1 | ||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 | 47 | 1 | ||
新闻学 | 新闻学(财经新闻) | 45 | 1 | |
新闻学(政法新闻) | 45 | 1 |
二、工作程序
(一)公布分流方案
各学院须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 10 月 15 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专业方向分流详细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分流原则、遴选标准、工作流程等内容。
(二)学生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1 月 10 日上午 8:00 至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1. 志愿填报要求:
审计学、财务管理、新闻学专业学生须填报 2 个志愿;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须填报 3 个志愿;
学生应按照规定数量填报志愿,未按要求填报或未填满志愿的,将由学院统一调剂至未录满的专业方向。
2. 报名注意事项: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拟转入的专业方向志愿。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截图或拍照作为报名凭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填报和修改。
(三)学院遴选
遴选时间:11 月 12 日至 11 月 17 日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分流方案对报名学生进行遴选。遴选结果须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各学院于 11 月 18 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送教务部学籍科。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按 学院名称_专业分流名单格式命名,发送至zhoujing027@gdufe.edu.cn。
(四)编班分班
各学院须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完成专业分流后的编班工作,将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方向班级。
(五)结果公布
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发文公布 2025 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最终结果。
三、其他事项说明
分流范围:专业方向分流仅限于本年级本专业范围内进行,不得跨专业、跨年级分流。
班级规模:专业方向分流后的班级总数须与分流前保持一致,各专业方向班级数、班级人数原则上按照本方案执行。
信息公开:各学院务必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专业方向分流详细工作方案,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
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分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教务部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