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142号
关于做好2026届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预计于第18周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6届春季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现将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
(二)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结业条件的学生;
(三)本学期仍在修读课程,待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才能确定能否毕业和获得学位的学生。
二、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2025年12月17日前)。
学生填写《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留存)报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规定,毕业时不授予学位的毕业后一律不补授学位,申请结业或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请慎重考虑。各学院须在12月19日前将《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教务部学籍科,电子版按“学院_表名”格式命名发zhoujing027@gdufe.edu.cn。
(二)学院审核(2025年12月25日前)
1. 各学院须依据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条件对学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的审核结果一致,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的毕业审核操作办法详见《毕业审核操作办法》(附件3);
2. 各学院须同步审核学生的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学分是否已修满;
3. 审核完成后,学院须将《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教务部学籍管理科。
(三)教务部审核
教务部对各学院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四)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教务部根据复核结果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公示学士学位拟授予名单
根据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颁发证书
教务部将证书发至各学院,由学院发给学生,证书发放须办理签收手续。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学籍信息核对及证书打印要求
各学院需认真核对2026届预计毕业生的各项学籍信息,毕业、学位证书将按照《2026届预计毕业生明细表》(附件5)的“证书打印专业”字段内容打印;如需调整专业名称,各学院必须于2025年12月25日前提供正式书面报告及佐证材料给教务部。
(二)各类表格填写要求
1. 教务部会同步下发2026届春季《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和《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登记表》等表格,各学院不得随意更改表格版式。上述材料均为永久归档档案,学院务必确保表格中学生姓名、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准确无误,于12月25日前完成填写并报送至教务部;
2. 对于准予毕业但未授予学位的学生,学院在填写《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未获学位的原因”栏时,须统一填写“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
(三)证书照片要求
毕业和学位证书照片将采用彩色打印方式,确保与学信网学历照片一致,无学信网学历照片的学生,不予受理毕业审核申请。
四、预计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学业进度及审核报告核对
校内预计毕业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对学业进度、查看毕业审核报告,具体步骤为:
1. 登录jwxt.gdufe.edu.cn/jsxsd,录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
2. 依次点击“学籍成绩→毕业管理→毕业资格报名→查询→毕业审核报告”;
3. 如对毕业审核报告有疑义,请按《毕业审核问题核实步骤》(附件6)要求进行核实反馈。
(二)课程替代办理
预计毕业生已修读课程需申请课程替代的,可在2025年12月11日-25日期间(非工作日暂停受理)到明德楼310办公室办理;如需咨询可联系课程替代专属QQ群580442479。
附件:
教务部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