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质量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提升建设水平,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124号)及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教务部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含对2023年度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25年度省级项目进行开题论证、对已到研究期的校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及受理项目变更管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
1.项目范围:2023年立项的26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见附件1)。
2.检查内容:建设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进展成效、未完成事项等,详见《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
3.组织形式:教务部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书》1式5份,佐证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
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
1.项目范围:2025年度立项28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详见附件3)。
2.论证内容:对建设目标、内容、措施、预期成果及进度安排等进行科学论证,详见《开题论证报告书》(附件4)。
3.组织要求: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外校专家占比≥1/3);论证结果报教务部备案。
4.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开题论证报告书》1式1份;电子材料1份。
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
1.验收范围:应参加2026年度结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见附件5)。其中,有已入选国家级和省级(同类别项目)的可不参加本次验收,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已获得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自动认定为通过校级结项,但项目所在单位须在汇总表中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在备注栏注明已升级为何年的何项目。
2.验收方式: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
(高级职称,外校专家占比≥1/3);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暂缓通过项目给予1年整改期,整改后需参加下一年度验收;连续暂缓(视为不通过)或直接不通过的项目,将限制负责人立项资格,并核减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3.材料提交:纸质材料:《验收登记表》(附件6)、《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7)各1式1份;电子材料1份。
四、项目变更受理
因特殊原因需进行项目相关信息变更的,请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8),附变更后的建设申请书,报教务部审批。
原则上项目变更申请须在中期检查前提交,结项前半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项目所在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并于2026年3月13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上述要求材料统一交至教务部。
2.联系人:周君佐、王雪梅,电话:020-84096709,办公地址:明德楼310。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1.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一览表
2.广东财经大学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一览表
4.广东财经大学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报告书
5.应参加2026年度结题验收的校级本科类教学项目一览表
6.广东财经大学本科类教学项目验收登记表
7.广东财经大学本科类教学项目2026年度验收结果汇总表
8.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类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部
2026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