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5年度校内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所有2022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2023年及以后发文立项的项目,暂不参与验收。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参加本次校内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进行鉴定。
三、校内结题结论
1.2022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通过结论下分为“优秀”“合格”两个子结论;校内结题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校内结题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给予一年整改期,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须参加2026年度结项验收。
2.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本次校内结题作出通过、不通过两类验收结论。校内结题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3.本次校内结题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院(部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推荐数额。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要求。参加校内结题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材料宜精不宜多,要有针对性,避免将其他不相关成果填充凑数。
2.材料提交。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收齐本单位结项验收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结项验收材料包括:
(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
(2)成果实证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五、其他
1.各项目负责人须于4月23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gjc.gdedu.gov.cn/zlgc/)完成系统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本次验收通过率将作为学校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限额的重要参考,请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4.教务部联系人:周君佐,电话:020-84096709;办公地址:明德楼310,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