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浏览次数:10

教务〔2026〕49号

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积极创新,鼓励教师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充分发挥其在本科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教务部决定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本科毕业生中总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其中,“4+0”协同育人项目学生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生学籍所属的归口二级学院负责推荐,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评选标准和原则

(一)标准

1.论文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创新性。

2.能综合运用有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3.观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翔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洁。

4.能代表本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高水平。

5.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AIGC检测疑似生成率一般不超过30%。

(二)原则

1.论文作者应对文稿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坚持原创,鼓励独创。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限额向教务部推荐,限额不超过本学院按期通过答辩论文总数的1%(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具体限额见附件1。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教务部审核:教务部对各学院推荐论文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本年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6月10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明德楼306,并将电子版论文(设计)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hjk456@gdufe.edu.cn。

2.教务部将于6月中旬公布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老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已获优秀的毕业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等学术不端问题,一经认定,取消其优秀资格,对已授予的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各学院推荐限额表

      2.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务部

                                                  2026年5月11日



附件1:各学院推荐限额表.docx

附件2: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初审:黄秋雯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