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级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专业二次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10

教务〔2026〕55号

关于做好2025级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

专业二次选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管理办法》(粤财大〔2022〕18号)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完成2025级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专业二次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要求

(一)本次专业二次选择只限于2025级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的学生。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见附件1。

(二)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基础,以累计平均学分绩点(GPA)作为主要依据实施择优录取。

二、申请资格

(一)2025级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专业二次选择:

1.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异常的学生;

2.已调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3.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

三、录取规则

(一)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第一志愿未录满,则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根据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二)若录取名额末位有多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则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统计到小数点后六位。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申请(5月18日至5月31日)

1.学院须通知全体符合条件的学生查阅本通知,有意向申请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1-3个专业志愿后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依据本通知“二、申请资格”条款,重点审核学生学籍状态、既往转专业记录及处分情况,完成资格初审。

3.学院须于6月1日16:00前,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申请表及《志愿汇总表》(附件3)盖章版PDF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指定邮箱20181024@gd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志愿填报或修改。

(二)教务部根据录取规则对学生填报志愿进行遴选。

(三)转入学院审核

1.教务部将《专业二次选择拟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发至各拟转入学院。

2.转入学院对拟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接收学生名单并填写审核意见。确定接收的学生名单经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学籍管理科。

(四)学校公示、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发文

1.学校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议。

3.学校发文公布专业二次选择录取的学生名单并安排后续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综合考虑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和本人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情况。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查询个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2.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专业二次选择录取的学生须从秋季学期起降至下一年级,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全部课程,并按新专业标准缴纳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及培训费(原专业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学生需仔细研读意向专业培养方案(含课程开设校区及先修课程要求),若新专业与原专业在数学类课程、学科基础课等核心课程设置上差异较大,须慎重选择。一经录取不得放弃或退回原专业。

4.学生需注意各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若不符合要求,后果自负。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经学校发文公布后,不允许放弃和退回原专业,请学生慎重考虑。

5.在申请及审批本学期内,申请专业二次选择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所选修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得无故缺课、旷课或旷考。在专业二次选择办理期间违纪的学生,取消专业二次选择的资格。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此次专业二次选择工作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级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专业二次选择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xls

2.广东财经大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专业二次选择申请表.doc

3.广东财经大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专业二次选择志愿填报汇总表.xls

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


                                                                                     教务部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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