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7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修读管理办法》(粤财大〔2016〕91号)文件要求,现将受理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期末课程替代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替代范围
课程替代是指用非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替代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课程替代:
1.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必修课程调整或停开,导致某门课程无法重新修读或补修;
2.因转专业,已修读的原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与现修读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
3.本人培养方案中应修课程因休学、转专业、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尚未修读,但因低年级培养方案变动(含课程代码、名称、学分等变动),导致相同课程在今后连续2个学期(或毕业前)不再开设的课程可以申请课程替代。
二、课程替代规则
1.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内容近似且教学要求不低于被替代课程。
2.替代课程学分一般应不低于被替代课程(因培养方案变更,低年级同专业对应课程学分缩减的课程除外)。
3.通识选修课不能替代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
4.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如果在毕业前还有开设,一般不能替代。
5.毕业实习I(校内仿真综合实习)不能替代。
三、课程替代办理流程
符合课程替代申请条件的学生,应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课程替代系统审核流程:学生教务系统提交申请→被替代课程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教务部审核,流程结束。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办理时间
本学期期末课程替代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2日—6月29日。在此期间,请各教学院长定期登录教务系统→培养方案→课程替代模块进行审核,建议每周二、周四下午登录系统审核。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课程替代的学生,请关注审批进度和结果。
2.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都由课程代码、名称、学分、
属性、建议修读学期等构成,且个别专业培养方案有可能微调课程。提醒学生在选课前,登录教务系统查看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下个学期应修课程信息,有些课程只有单学期开设的,如果需要重修或补修的,请勿错过选课。
3.本次只办理事后替代(学生已获得替代课程学分)。课程之间能否替代请咨询被替代课程所在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
4.被替代课程是指学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替代课程是指非学生培养方案要求但已修读的课程。
5.如需查看通识选修课程的课程模块,可查看通识课程库及课程简介,详见:https://jwc.gdufe.edu.cn/4154/list.htm。
教务部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