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摸排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7浏览次数:10

教务〔2026〕82

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摸排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暑期实习情况,加强实习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

各学院所有在暑期开展的、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包括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形式)。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确保每位参加培养方案内暑期实习的学生,已购买覆盖实习活动全过程的实习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未落实的,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实习。请各学院在实习开始前逐一核查保单,留存记录。

2.自主分散实习据实填报。对于学生自行联系的暑期实习,也须纳入统计范围,如实填报实习人数、保险购买等情况。

3.落实三方协议。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应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请各学院将协议签订要求传达给学生,在实习前规范签订三方协议。学院、教务部做好相关服务。

4.开展安全教育与风险排查。各学院须在实习开始前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同时对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安全风险排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22日(星期17:00,将《2026年暑期学院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jk456@gdufe.edu.cn。

四、特别提醒

本次摸排的暑期实习数据,须于2026年9月按要求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进行数据报送和更新,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数据留存与核对工作。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抓紧落实。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0-84096405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2.2026年暑期学院实习情况汇总表


                           教务部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暑期学院实习情况汇总表.xlsx


初审:黄秋雯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