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83 号
关于启用校外实践基地合同范本及规范签订流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广东财经大学合同范本的通知》(粤财大办〔2026〕43号)要求,为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签订工作,提升合同审签质效,现就启用校外实践基地合同范本及协议签订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要求
合同范本为标准化合同文本,具备合规性、通用性、约束性。各单位须严格依规使用,不得随意删减、修改或变更合同范本固定条款。承办单位可在预设的空白处填写或补充内容,但所填内容不得与已有合同条款相冲突。如内容相冲突的,则不再适用合同范本程序,须按非范本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二、签订流程
各学院提交协议前应充分调研论证,确保基地具备实际接纳学生实习的环境与条件。协议签订须明确实习学生接纳数量。各基地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开展基地建设,学校将定期对疏于建设或未按协议履约的基地进行通报。
1.学院按范本要求填写协议,连同基地建设申请书(签字、盖章的PDF版)、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请示等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教务部实践科。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2.教务部审核学院提交的协议,核查是否使用范本、填写内容是否与固定条款冲突、双方主体信息是否完备。审核通过后,在OA上发起协议签订申请。
3.待校领导审批同意,学院将纸质版协议(对方单位已盖章、学院院长签字)交至教务部。
4.教务部工作人员持协议至校办盖章,盖好后返还学院。
5.如协议既涉及本科生又涉及研究生,因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习实践基地归口管理部门不同,如需由教务部统一办理协议签订,学院须通过OA来函提交申请材料,说明协议涉及范围及办理需求。
三、注意事项
1.优先使用范本,不做或少做修改,以提高办理效率。
2.如确需修改范本固定条款,须提前与教务部沟通,经确认后按非范本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3.在范本预设空白处填写补充内容时,须确保不与固定条款相冲突。
4.协议须待学校审核完成、双方定稿后再打印纸质版,避免因修改导致重复盖章。
5.合同首部双方主体信息须完备,不得空项。
6.协议中的面向对象应填写具体的二级学院名称。
7.协议落款时间须在学校审批通过之后,教务部将在审批完成后统一填写。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405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协议(合同范本)
2.广东财经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申请书
教务部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协议(合同范本).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