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99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修读管理办法》(粤财大〔2016〕9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学生课程替代与免修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替代
(一)课程替代范围
课程替代是指用非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替代本年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课程替代。
1.因必修课程调整或停开,导致某门课程无法重新修读或补修,学生可申请修读教学内容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其它课程,用以替代原课程
2.转专业学生,已修读的原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与现在修读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可申请替代现专业的专业课程。原修读专业的专业课程与通识选修课要求类别一致的,可申请替代通识选修课相应类别。
3.本人培养方案中应修课程因休学、转专业、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尚未修读,但因低年级培养方案变动(含课程代码、名称、学分等变动),导致相同课程在今后连续2个学期(或毕业前)不再开设的课程可以申请课程替代。
(二)课程替代规则
1.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内容近似且教学要求不低于被替代课程。
2.替代课程学分一般不低于被替代课程,因培养方案变更,低年级同专业对应课程学分缩减的课程除外。
3.通识选修课不能替代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
4.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如果在毕业前还有开设,一般不能替代。
5.转专业学生新旧专业同名《专业导论》课程可直接申请替代(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课程替代办理流程
符合课程替代申请条件的学生,须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经被替代课程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流转至教务部审核。课程替代系统审核流程:学生教务系统提交申请——被替代课程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教务部审核,流程结束。课程替代只在教务系统办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四)办理时间
本学期第1-2周和17-18周集中办理学生课程替代申请。
课程替代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7日—9月21日。在此期间,请各教学院长定期登录系统进行审核,建议每周二、周四下午登录系统审核。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课程替代的学生,请关注审批进度和结果。
2.每个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都由课程代码、名称、学分、
属性、建议修读学期等构成,且个别专业培养方案有可能微调课程。提醒学生在选课前,登录教务系统看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下个学期应修课程信息,有些课程只有单学期开设的,如果需要重修或补修的,请勿错过选课。
3.本次只办理事后替代(学生已获得替代课程学分)。课程之间能否替代请咨询被替代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4.被替代课程是指学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替代课程是指非学生培养方案要求但已修读的课程。
5.如需查看通识选修课程的课程模块,可查看通识课库及课程简介,详见:https://jwc.gdufe.edu.cn/4154/list.htm。
二、课程免听
免修是指经批准不参与课程的教学环节,不参加课程考核直接获得该课程学分的行为。免修仅适用于主辅修有相同课程以及退役大学生的军事理论和体育课两种情形。修读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且获得学分,如该课程学分大于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尚未修读近似课程的学分,经申请批准,可以免修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尚未修读的课程。反之亦然。
本学期第1-2周和17-18周集中办理学生免听申请。免修申请在办事大厅办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附件:1.课程替代学生申请操作指南
2.免听申请操作指南
3.各学院联系人
教务部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