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方式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6浏览次数:49

教务〔2026〕116号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考核方式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随堂分散考试安排在课程结课周开展;2023-2025级课程学校集中期末考试拟安排在第18-19周,2026级(不含专升本)课程学校集中期末考试拟安排在第18周。为规范期末课程考核管理,保障考试平稳有序,依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粤财大〔2016〕92号),请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相关信息开展核对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与排考总体要求

课程考核信息包含课程考核类别、排考方式、考试形式、是否补考四项核心内容,各单位核对时应把握以下规则:

(一)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考核类别主要分为考试、考查两类。考试课以期末终结性考试为主要评价方式,需组织期末考试,可选择相应排考模式;考查课侧重过程性评价,终结评价可采用课程论文、答辩、实操演示、案例分析、大型作业等方式,一般不组织卷面考试,其在教务系统中的排课方式为分散。

(二)排考方式分为分散(即随堂分散考试)、集中(即学校集中考试)两种(本学期取消学院集中考试)。随堂分散考试在课程结课周随堂开展,由开课学院统筹、任课教师组织实施,不纳入学校统考周统一排考;学校集中考试纳入学校期末统考周,由教务部统一编排时间和地点、统筹考务工作。

(三)考试形式主要分为线下考试、机试两种。线下考试包含纸质试卷作答、移动端(手机)作答两类;机试特指依托实验室机房开展的上机作答。

(四)是否补考为独立设置项,用于明确课程是否允许组织补考;仅可重修或其他不允许补考的课程(例如某些综合运用课、实践类课程等),该项应选择“否”。

(五)结合课程类型,排考执行原则如下:

1.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须统一排考方式。

2.专业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综合运用课、实践类课程除外),原则上均采用学校集中考试。

3.各类选修课程原则上采用随堂分散考试,可灵活选用笔试、口试、答辩、实操演示、课程论文、案例分析、大型作业等多元考核形式。

4.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学院开设的移动端(手机)线上考试课程,体育学院的体育选项课,以及需使用机房计算机开展测试的课程,统一采用随堂分散考试。

(六)两校区同时开设的同一门课程,为保障考核公平公正与考试实施稳定,原则上实行两校区统一考试。涉及两校区统考课程、机试课程以及存在其他特殊考试实施要求的课程,各教学单位须于10月30日前填写《期末集中考试课程安排需求说明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教学管理科廖老师邮箱:20051515@gdufe.edu.cn,纸质版报送明德楼307室。

二、核对工作安排及时限要求

(一)系统查询核对(10月15日-10月30日)。各教学单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gdufe.edu.cn/),操作路径:考务管理→考务安排管理→排考方式管理,筛选对应学年学期、开课单位、校区,查阅本单位《广东财经大学课程考核方式一览表》。组织专人逐项核对课程名称、课程编码、上课班级、任课教师、课程考核类别(考试/考查)、排考方式(随堂分散/学校集中)、考试形式(线下/机试)、是否补考等信息。

特别注意:教务管理系统不会完全沿用历史排考数据,各单位须逐条逐项开展核对,不得直接沿用往年核对结果。

(二)系统更正与材料报送(截止10月30日)。若需调整系统内默认的排考方式、考试形式、是否补考等字段,请于10月3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更正,并将修改后的课程数据导出《广东财经大学课程考核方式一览表》(只保留需要修改的数据),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务部批准,按校区分别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

广州校区:明德楼307廖老师,邮箱:20051515@gdufe.edu.cn

佛山校区:厚德楼210徐老师,邮箱:1102439652@qq.com

逾期未报送确认的课程,学校将按照教务管理系统现有设置直接安排期末考核。

(三)课程考核信息告知学生(截止11月13日)。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任课教师,须于11月13日前将本门课程的课程考核类别、排考方式、考试形式、是否补考等考核安排完整告知各教学班学生。


附件:期末集中考试课程安排需求说明表

附件:期末学校集中考试课程安排需求说明表.docx


教务部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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