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132号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改造、设置本科专业方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粤财大教〔2020〕42号),结合学校专业招生、建设、就业等情况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改造、设置相关本科专业方向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范围
学校近三年本科招生情况差、就业情况差、专业二次选择率高的相关专业原则上均须改造;其他专业结合发展情况,认为有改造必要的,也可申请。
二、设置新专业方向相关要求
1.支持深化“四新”建设,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设置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方向。设置的专业方向应当符合我校学科发展定位,重点支持设置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急需紧缺专业、战略新兴专业方向。
2.设置的新专业方向须与现有专业具有明显的区分度(拟办专业方向与原专业间至少有25%的课程具有差异性)。
3.设置的新专业方向具备相关办学条件和基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
4.原则上,每个专业只能设置一个专业方向。归属不同学院的相同专业除外。
5.原专业将被新专业方向置换,以新专业方向进行招生。
三、设置新专业方向程序
1.拟改造相关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学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填写新专业方向申请表(见附件),并组织校内外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对拟办专业方向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未来建设路径进行论证。
2.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论证。
3.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学院于12月22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教研科邮箱。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王雪梅,电话:020-84096082,地址:明德楼309,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开办新本科专业方向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