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专业改造、设置本科专业方向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梅发布时间:2023-11-16浏览次数:19

粤财大教﹝2023132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改造、设置本科专业方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粤财大教〔202042号),结合学校专业招生、建设、就业等情况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改造设置相关本科专业方向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范围

学校近三年本科招生情况差、就业情况差、专业二次选择率高的相关专业原则上均须改造;其他专业结合发展情况,认为有改造必要的,也可申请。

二、设置新专业方向相关要求

1.支持深化“四新”建设,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设置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方向。设置的专业方向应当符合我校学科发展定位重点支持设置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急需紧缺专业战略新兴专业方向。

2.设置的新专业方向须与现有专业具有明显的区分度(拟办专业方向与原专业间至少有25%的课程具有差异性)

3.设置的新专业方向具备相关办学条件和基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

4.原则上,每个专业只能设置一个专业方向。归属不同学院的相同专业除外。

5.原专业将被新专业方向置换,以新专业方向进行招生。

   三、设置新专业方向程序

    1.改造相关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学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填写专业方向申请表(见附件),并组织校内外专家(不少于5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对拟办专业方向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未来建设路径进行论证

2.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论证。

3.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学院1222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教研科邮箱。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王雪梅,电话:020-84096082,地址:明德楼309,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开办新本科专业方向申请表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开办新本科专业方向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