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社会调研与行业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6浏览次数:392

 

粤财大教〔201430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社会调研与行业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计划,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22011级本科生分别安排有必修课《社会调研Ⅰ》、《社会调研Ⅱ》和《行业调研》。为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有序、高效的组织学生参与调研活动,现将课程开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调研活动由教务处、校团委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教务处和校团委集中组织部分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和主题社会调研活动;未参加以上活动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相关调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与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展调研活动

根据校团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大团发[2014]3号),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包括“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展翅计划实习见习活动,学生参与以上两类活动,提交调研报告且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2.开展主题社会调研活动

针对2012级本科生《社会调研》课程,教务处将组织开展主题社会调研活动,并对活动进行项目化管理。项目申报具体事宜详见《<社会调研Ⅱ>主题调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3.各学院组织安排的调研活动

各学院可结合学生和专业实际,针对《社会调研I》、《社会调研II》和《行业调研》的特点和要求,做好社会调研和行业调研的培训工作,安排学生开展分散调研或集中调研。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集中调研活动,逐步形成专业的主题精品调研活动。

二、指导管理

各学院务必做好调研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过程监控,并选派实践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对学生调研活动进行指导。各学院须为参与集中调研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

三、调研报告

调研结束后,学生须撰写并提交调研报告(模板见附件4)。学生组队参加调研活动的,需在调研报告中注明分工和贡献程度。各学院须制定调研报告成绩评定标准。

四、课程考核

《社会调研Ⅰ》、《社会调研Ⅱ》和《行业调研》课程成绩均采取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由平时成绩和调研报告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学院应于下学期第四周前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1:《<社会调研ⅱ>主题调研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主题社会调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3《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4:《调研报告》(模板)

附件234不随文发放,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