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大教〔2018〕35号)

发布者:李慧清发布时间:2018-06-07浏览次数:637

粤财大教〔201835

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和毕业实习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审核性评估准备工作,现就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互查的形式,分组安排如下:

组别

互查学院(本学院毕业生人数)

牵头学院

1

工商管理学院(605人)、地理与旅游学院(467人)

工商管理学院

2

会计学院(676人)、财政税务学院(563人)

会计学院

3

金融学院(650人)、经济贸易学院(690人)

金融学院

4

法学院(477人)、公共管理学院(608人)

法学院

5

外国语学院(292人)、人文与传播学院(非艺术类507人)

外国语学院

6

艺术学院(非艺术类54人)、创业教育学院(48人)

艺术学院

7

信息学院(542人)、统计与数学学院(410人)

信息学院

三、时间安排

1.613日前,各学院完成互查工作;

2.617日前,各学院完成整改工作;

3.教务处不具体安排各学院互查的时间与地点。请各组互查学院协商确定检查时间与地点,牵头学院于611日前将检查时间与地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以便学校教学督导组安排工作。

四、学院互查专家组人数与构成

1.建议专家组人数

根据被检查学院毕业生人数,建议各学院安排专家人数如下:

组别

各学院建议安排专家人数

1

工商管理学院8人、地理与旅游学院10

2

会计学院9人、财政税务学院11

3

金融学院11人、经济贸易学院11

4

法学院10人、公共管理学院8

5

外国语学院9人、人文与传播学院5

6

艺术学院2人、创业教育学院3

7

信息学院7人、统计与数学学院9

2.专家组构成

专家组成员须包括副院长(分管教学)、系主任和教学秘书。各学院推荐的专家名单请填写附件1,并在检查结束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02)。专家费用由教务处统一发放。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自行复印《广东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附件2)和《广东财经大学毕业实习检查表》(附件3)提供给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广东财经大学实习教学管理办法》(附件4)对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检查表中。请被检查学院妥善保存检查表。

2.检查完成后,学院根据检查组意见进行整改。出现以下问题的,必须整改: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内容严重偏离专业要求和人才培养标准;

2)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不符合学校要求;

3)指导过程与材料归档不规范,包括:①教师改分未签名;②需要签名和填写日期、评分和评语的地方未填写;③时间顺序不符合逻辑;④评语过于简单;⑤评分未手写;⑥归档材料装订顺序不正确;⑦检查组认为必须整改的其它情况。

3.各检查组负责人需对被检查学院整体检查情况出具一份综合评价意见(附件5),包括主要优点,主要问题及建议等。请于检查结束后提交实践教学管理科(直接发送电子版:shjk456@gdufe.edu.cn

4.学院互查,应至少检查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量的50%

5.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大教〔2018〕35号).doc  

附件1: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检查专家名单.docx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docx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毕业实习检查表.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等四项教学管理制度的通知(粤财大〔2018〕3号).doc

附件5:广东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与毕业实习专项检查综合评价意见.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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