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1]48号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全省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美育教师源头培养,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学改革,促进美育教师的业务交流与专业成长,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精神,现组织我校教师开展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校内初赛:2021年6-7月;省复赛和决赛:7-10月。
二、参赛条件
1. 任教要求:音乐、美术、书法、舞蹈课程的专(兼)在职在岗教师,且在2021年5月30日前教龄满2年。
2. 思想政治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 教学水平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改研究,教学效果优良,经所在教学单位选拔推荐,能够代表所在单位美育教师教学水平。
4. 其他要求: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签署报名参赛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三、赛事安排
1.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学校组织,复赛和决赛由广东省组委会组织。
2. 比赛设音乐、美术、书法、舞蹈四个类别。每位教师限报一个类别。
3. 初赛由学校和各教学单位组织。各教学单位发动教师积极报名,参加比赛的教师请于2021年 6月25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教学实录视频(我校已建成6间智慧教室,可以录制教学视频,咨询电话84096839,陈老师)、专业技能展示视频(或研究成果清单)、教学设计、报名表(附件2)、参赛承诺书等参赛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1),所在单位将参赛材料和参赛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4096839),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321931977@qq.com)。
4.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选手进行评选,根据初赛成绩向省推荐8位参赛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