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2〕15号
关于报送2020级、2021级辅修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最新的《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粤财大〔2022〕18 号)规定,增加了辅修专业独立成班的修读方式,为贯彻落实制度并惠及2020级学生,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辅修招生录取程序
1.每年春季学期第4周前,开办学院将辅修专业招生计划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和学校批准后纳入辅修专业招生计划;
2.每年春季学期第8周前,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3.开办学院根据报名人数向教务处提交辅修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含开课学期、开班方式等),教务处审核后由开办学院公布,学生可以根据辅修专业教学执行计划选择是否修读,若选择放弃则须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
4.如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辅修专业招生计划,教务处按累积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的原则确认录取名单;
5.教务处发文公布当年各辅修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2021级辅修专业招生计划(主辅修一体、独立成班)和教学执行计划的安排,并于3月28日前将2021级辅修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鼓励各学院对2020级学生开设独立成班的辅修专业,将2020级独立成班的辅修专业招生计划(附件2)于3月28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020级各辅修专业人数达到20人(含正在主辅修一体修读的学生数)方可独立成班,未达规定人数不重新录取;新录取的2020级学生辅修专业学费按三年收取;2020级辅修专业可安排暑假开始上课。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修招生工作,仔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和动员。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