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7号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
疫情防控下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新阶段的要求,为安全、平稳、有序地做好我校新学期的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总要求,本学期课堂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以线下教学方式开展,各单位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以学生学习成长为中心,汲取之前学期疫情防控下的教学经验,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做好各项教学工作。
二、课堂教学工作指引
1.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发扬、巩固之前学期线上教学有效经验和优良成果,鼓励利用各种在线教学平台、工具和资源辅助开展课堂教学。教务处、网络教育学院在开学前将本学期全部上课数据与广财慕课(广财雨课堂)平台完成对接,在平台上建好各门课程、各教学班信息,教师和学生登录就可以直接使用。
2.各教学单位全面清查教师到位和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返校情况。若有未能返校上课的任课教师,各单位要在开学前做好教学安排,由开课单位优先安排其他任课教师顶替回校进行课堂教学,其次再考虑安排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教学(填写课堂线上教学信息汇总表(附件1)交教务处备案,开课单位做好线上教学指导和督导,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按时进行线上上课。
3.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做好学生考勤,了解班上是否有不能返回课堂上课的学生,上课时打开广财慕课(广财雨课堂)进行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开学第一次课,任课教师要组织所有学生加入教学班群,做好线上教学预案(详见附件2)。
4.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需求,特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授课过程中,要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各教学单位和体育部要密切留意学生上体育课的身体健康。
三、实践教学工作指引
1.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财大办[2023]2号)要求,保障实践教学秩序,在没有疫情时正常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确保学生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对于没有返校或不符合返校标准的学生,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实践教学或采取其他替代方案,确保学生完成实践教学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包括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并做好过程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课堂线上教学信息汇总表(普教本科生)
2. 疫情防控下课堂教学教师指引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