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张华发布时间:2025-01-02浏览次数:12

教务〔20251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其他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附件1),学校将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安排工作如下:

一、推荐人选要求

(一)推荐人数

我校可推荐总人数为4人,其中3人为高校专家,1人为人工智能领域头部企业骨干人员(超额推荐人选)。

)基本条件

高校专家申请人应主要为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负责人、熟悉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实践的专业教师或教学管理者、人工智能教育资深研究专家中遴选,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工作意愿和奉献精神,能够主动

积极参与教指委的各项工作;

2.专业水平较高,对人工智能专业人才培养及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有深刻理解,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人才培养业

绩突出,能够准确把握教学规律,有效指导和改进人工智能教学工作;

3.时间相对充裕,愿意最大限度服从教指委工作安排,能够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确保教指委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4.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时间截至20241231日),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

5.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人工智能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国家和省人工智能人才培养相关项目负责人,同等条件

下优先推荐。

二、材料报送

1.各单位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2,本人签字表中“单位推荐意见”由学校填写,统一盖学校公章),各单位汇总填写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6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科(明德楼306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wcjxpg@163.com。压缩包请按以下规则命名“单位名称+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

2.各单位如超额推荐企业人员,需另行提供申请人详细情况介绍,无需填写委员推荐信息表但须填写委员汇总表。

工作联系人:张华,电话:020-8409692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委员推荐信息表

3.委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1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pdf附件2委员推荐信息表.docx附件3委员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