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70号
关于启动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学校教学、科研型实验室。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于6月12日前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2)。
(二)现场检查、抽查
学校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室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请科研处协助此次“安检”工作,敦促全校科研型实验室落实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附件材料。报送邮箱:76875659@qq.com;联系方式:舒老师,020-84091051。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xls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