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79号
各教学单位:
我校10月13日-11月7日将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粤财大〔2016〕92号)的要求,为了确保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评阅与归档符合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和归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单位自查
1.时间:9月3日前。
2.内容:
(1)试卷命题质量与题型是否符合要求;
(2)试卷评阅是否规范;
(3)试卷归档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3.要求:
(1)各单位组成若干检查小组,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 定(试行)》(粤财大〔2016〕92号)、《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试卷与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124号)的有关要求,逐一检查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及辅修(双学位)课程的试卷材料,确保装订归档前,每一份试卷材料合格无误。
(2)试卷检查情况记录在“广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上,对检查有问题的试卷材料务必及时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统分、成绩登记和录入错误的,必须通过填写“广东财经大学课程成绩更正审批表”予以更正。
(3)试卷检查、整改完毕后,将自查的“广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及试卷材料一同送教务处归档。按照教务处规定的试卷移交时间(见附件1),按时将本单位的必修课试卷送教务处试卷库房统一装订、归档;选修课、辅修(双学位)课程的试卷及部分实践类课程等试卷由开课单位统一保管。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1.时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内容:试卷命题质量、教师阅卷评分质量。
3.要求:
(1)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粤财大〔2016〕92号)、《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生试卷与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124号)的有关要求,对各教学单位试卷进行检查;
(2)检查完毕教务处将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3)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将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按程序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是否构成教学事故。
三、试卷归档要求
1.经检查合格的试卷材料方可按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2. 试卷归档材料包括:
(1)命题双向细目表;
(2)试题;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成绩单(包括平时、期末成绩登记表、各类考核成绩表);
(5)考试统计分析表(指对卷面成绩进行统计分析);
(6)答题纸或光盘等。
3. 试卷材料按以上所列顺序排放。要求装订线的位置不超过文字内容,保证试卷和有关材料的内容不被覆盖。
4.集中考试课程的备用试题及其参考答案由教务处负责整理归档。
5.归档的成绩单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单和平时成绩登记表(即广东财经大学平时成绩登记表);对于某些特殊的课程,其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实验、上机考核、口试、期末考试等多项考核成绩构成的,各项考核的成绩单都必须归档。
6.凡是参军、缺考、缓考、免听的学生必须在成绩单备注栏注明。
7.用光盘保存的考试内容(结果),必须以课程班为单位,单独刻录一张光盘,并在光盘表面注明课程名称和班级,放入“广东财经大学答题卡(光盘)专用袋”后进行归档。若归档内容为论文或作品等,需检查是否标注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分数,如无相关信息,需在论文或者作品等的右上角标注好学生个人信息和分数。
8.用其它答题卡的必修课试卷必须把答题卡装入“答题卡(光盘)专用袋”,再按要求整理归档。
9.由教务处提供“必修课试卷归档目录(教务处保管)”、“选修课试卷及部分实践类课程目录(开课单位保管)”。开课单位根据目录顺序排列必修课试卷材料送教务处保管(部分实践类课程除外)。各单位需在“试卷归档移交目录”中填写试卷归档份数,打印一式二份由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确认,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各存一份,并将试卷归档目录的电子文档发到教学管理科存档。
10. 必修课按要求整理并装入“广东财经大学学生试卷归档专用袋”,并在试卷归档专用袋正面和侧面填上在“必修课试卷归档目录”的编号,用光盘保存的课程和人数较少的课程可以只在正面填写。选修课试卷、部分实践类课程及补(缓)考试卷装入“广东财经大学学生试卷归档专用袋”,由各教学单位归档保存。所有试卷的保存期为五年。
11.各教学单位负责保存的试卷材料按要求自行做好归档目录及整理工作。
12.装订试卷期间,各单位严格按附件1的归档时间将试卷材料送教务处试卷库房归档。
在试卷检查与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广州校区:吴老师,020-84096749;佛山校区:彭老师,0757-87828282 )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试卷移交时间安排表。
2.广东财经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教学单位用)
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试卷移交时间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