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1号
关于开展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度
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124号)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展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度结项验收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学校正式发文立项的2019、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及之前申请暂缓结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已入选国家级和省级(同类别项目)的可不参加本次验收,自动认定为通过校级结项。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清单见附件2,2020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清单将附件3,文化旅游与地理学院李萍主持的《服务业人力资源管理(双语)》在线开放课程项目,之前申请延期,须参加本次结项验收。
二、验收方式
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本次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具体评审方式各单位自行安排,并将专家信息和专家评审意见填写在各参加验收的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中。
三、验收结论
校级质量工程项结项验收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本次专家直接给予不通过结论或上一年度已暂缓通过的项目此次依旧暂缓通过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其他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给予一年整改期,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须参加下一个年度结项验收。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单位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推荐数额。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前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广东财经大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组织专家评审后,汇总填写本单位参加结项验收的教研教改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5),连同各项目的验收登记表(1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备案,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唐佩,电话:020-84096082,办公地址:校本部行政楼309,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3.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一览表
4.广东财经大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财经大学质量工程项目2023年度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月6日
附件5:广东财经大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