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99号
关于做好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示范校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省教育厅发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及动态管理的通知》(附件1),启动第二轮示范校复评及动态管理工作。为使我校顺利通过复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做好迎评促建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评标准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标准》(见于附件1中,下称《遴选标准》)以及新时期国家和我省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一)研究布局(9月15日)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对比上一轮复评工作遴选标准制作《创新创业示范学校复评指标体系变化及分工建议表》(见附件2),并组织召开创新创业示范校复评工作布置会。各单位参会并认真研究文件要求,明确分工及责任人。
指标牵头单位需明确一位负责领导统管协调该指标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各指标经办人,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加入微信工作群。
(二)材料准备(9月15日-19日)
各指标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根据指标内容及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按指标标准逐一梳理学校相关建设情况,落实至具体负责人,提供总结材料、佐证材料清单等工作。
总结材料清单:
(1)《总结报告》
按照复评指标体系拟定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3,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根据指标内容及标准梳理学校相关建设情况,按照任务分工提供材料。
(2)《特色材料》
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负责。
(3)《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评分表》
见附件4,由各指标牵头单位填写提供。
(4)《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5,按分工填报。
(5)《佐证材料清单》
见附件6,根据分工填报佐证材料清单。并准备好相关的佐证材料(暂不提交)以备专家组现场核查。
(复评排序后2位的高校,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入校实地考察。)
请各指标牵头单位对总结材料(附件3-附件6)进行整理后于2023年9月19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材料整合与打磨(9月19日-25日)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根据各单位提供材料进行统稿。并适时组织各单位对总结材料进行打磨。
(三)定稿并完成材料报送(9月28日前)
提交学校审定后并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创新创业示范学校是学校重要称号,各牵头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互沟通,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及时高效地完成复评各环节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充实完善,佐证材料真实可靠。
(二)总结材料可参考借鉴上一轮复评各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详见附件7。
(三)请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310。
(四)迎评促建过程中,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示范校复评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雪梅、李昂
办公电话:84096082、84096709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及动态管理的通知
2.创新创业示范学校复评指标体系变化及分工建议表
3.广东财经大学省级示范学校建设总结报告提纲
4.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评分表
5.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6.佐证材料清单
7.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示范校总结材料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及动态管理的通知.pdf